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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分割申請的處理意見
需要引起商標申請人注意的是,辦理分割申請,申請人必須在收到部分駁回通知書的15日內(nèi)提交隨部分駁回通知書附送的分割申請書式原件,并且,分割申請是不能撤回的。
商標分割申請可以使被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不受被駁回部分的申請因提交復審申請進入復審程序而推遲獲準注冊時間的影響。
分割申請并不會發(fā)生額外費用,但是由于原申請被分割為兩件商標,如果申請人同時對被駁回的部分申請?zhí)岢鰪蛯徴埱螅罄m(xù)經(jīng)復審程序后該被駁回的部分申請又獲準注冊,那么商標注冊人在商標到期前辦理商標續(xù)展的時候則需將兩件商標分別續(xù)展,并繳納2件商標的規(guī)費。
當然,如果申請人對被駁回部分的申請不再提出復審請求,也可不向商標局單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書,而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也會在復審請求時效過后自然進入后續(xù)審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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