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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陽淺談:著錄項目變更手續(xù)

返回列表 來源:盛陽專利 發(fā)布日期:2017-09-08 10:01:00
專利申請 的流程中,會涉及到很多相關事物和手續(xù),比如費用的繳納及減緩、期限的延長、權力的恢復、專利申請的撤回、著錄項目的變更等等,今天主要跟大家簡單介紹一下申請流程中著錄項目變更 的相關手續(xù)知識。
需變更的著錄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專利局依職權進行變更的著錄項目、由當事人請求變更的著錄項目以及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移登記。
在進行專利申請 時若已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則可由代理機構代為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xù);若沒有委托代理機構,則應由申請人、專利權人或其代表人進行辦理;因權力轉移引起的變更也可以由新的專利權人或其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進行辦理。
?著錄項目變更材料
辦理著錄項目變更 手續(xù)時需要提供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申報書的數(shù)量根據(jù)具體變更情況而定,對于一件申請多個項目同時變更而言(比如同時變更同一申請里的申請人姓名、地址等),只需要提供一份申報書;對于一件申請同一項目連續(xù)變更而言(比如同一申請里的申請人地址從 A變?yōu)?nbsp;B,后又從B 變?yōu)?nbsp;C ),需要分別提交申報書;對于多件申請同一項目同時變更而言(比如多件申請里的申請人地址同時從 A變?yōu)?nbsp;B ),也需分別提交申報書。
一件專利申請 每次、每項申報著錄項目變更的費用如下:( 1 )發(fā)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變更,需200 元;(2)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變更,需 50 元;( 3 )以上兩項同時變更,需 250 元;( 4 )代理人、聯(lián)系人、地址、國籍變更,不需繳費;( 5 )解除代理關系,不需繳費。
辦理著錄項目變更 手續(xù)時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如下表所示。
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xù)提交的證明
著錄項目變更手續(xù)合格通知書的發(fā)文日視為變更的生效日,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移自登記日(也就是手續(xù)合格通知書發(fā)文日)起生效,生效前專利局已發(fā)出的通知書及已進入專利公報編輯階段的有關事項仍以變更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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